台中電廠3號機5日晚間點火,預計7日併聯,不過台中市政府認為這是無預警突襲重啟,因此開罰新台幣3百萬元罰鍰。對此,台電今天(6日)強調,台中市府過去「廢止」3號機許可證一事,已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3號機加入供電行列完全合法。
台電指出,3號機已完成環保改善,空污排放符合標準,再加上用電量持續成長,3月底負載屢創高峰,預計4月用電量仍將攀升,而供給面也因近期水情不佳,影響水力發電,且中火1號機已從2日起停機檢修、核三廠1號機7日起也將大修,大潭電廠6-1號氣渦輪機預計11日大修,為確保4月備轉容量率維持在10%以上,因此依法安排3號機點火併聯發電。
台電表示,台中電廠3號機併聯後,全廠運轉機組數僅8部,仍低於非空污季承諾最多運轉機組數9部,而3號機上線也可增加調度彈性,更有利於兼顧環保及穩供。
台電也重申,台中電廠3號機2019年底曾遭台中市政府廢止許可證,但環保署2020年2月已撤銷中市府裁罰,依據空污法30條第3項規定,3號機許可證已回到申請展延的狀態,可依據原條件操作,於法有據。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謝佳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