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林佳龍6日正式拍板、准予台中捷運綠線展開營運,由台中市政府決定通車日期。(資料照/吳琍君 攝)

台中捷運綠線10月25日完成履勘後,隨即由台中市政府於11月2日函報完成12項營運前須改善事項,經交通部檢視台中市府所附資料,並要求補正後,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6日)正式拍板、准予台中捷運綠線展開營運,由台中市政府決定通車日期。

台中捷運綠線為台中市第一條捷運路線,全長16.71公里,設置18個車站。總經費新台幣593.37億元,其中由中央負擔328.34億元、台中市負擔265.03億元。

交通部指出,台中捷運綠線履勘委員共提出土建、機電及營運等33項缺失與建議,其中12項為營運前須改善事項、11項為一般注意改善事項、另外10項則為後續建議改善事項。台中市府雖於2日函報交通部完成營運前須改善事項,不過所附資料有疏漏之處,交通部為求時效,同意台中市府以電郵抽換附件方式修正,台中市府也在4日完成補正資,交通部長林佳龍也在6日依據「大眾捷運法」第15條第2項准予同意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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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編輯:吳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