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企業投資智慧機械及5G,立法院臨時會19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10條之1。(圖擷自國會頻道)

為了鼓勵企業投資智慧機械及5G,立法院臨時會今天(19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10條之1,明定企業若投資智慧機械或5G設備,當年度支出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得以當年度抵減率5%,或分3年抵減率3%,抵減應納營所稅額。

因應工業4.0的產業升級浪潮,「智慧製造」已成為國際產業發展趨勢,並搭配新一代5G行動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升級、數位轉型工作,已成為現階段產業政策的重要目標;為回應產業界訴求,把握產業投入智慧化的關鍵時刻,行政院因此提出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10條之1條文。

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指出,機械為產業之母,智慧機械又是政府極力扶植的重點產業,產創條例的通過,對於產業升級轉型,是一劑強而有力的強心針。何欣純:『(原音)產創條例的通過,在於智慧機械,把智慧化、數位化、自動化、AI、物聯網等等智慧化的設備,能夠納入產創條例裡面,給予投資抵減,這是一個強而有力的強心針,對中小企業來講,他們感受到政府對他們一個具體的扶植措施。』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的公司,從民國108年到110年投資自行使用的全新智慧機械,或從108年到111年投資於導入第5代行動通訊系統的相關軟硬體、技術等,可享租稅優惠。

條文明定,企業投資相關設備,支出金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合計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得選擇在支出金額5%限度內,折抵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在支出金額3%限度內,從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額。各年度投資減抵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鄭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