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民間團體不斷倡議「長期照顧安排假」立法。(圖:Pixabay)

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民間團體不斷倡議「長期照顧安排假」立法。對此,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他將提案修法制定30天的有薪「長期照顧安排假」;不過,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認為,推動有薪的「長期照顧安排假」牽涉財源問題,勞保、就業保險保費恐怕增加,還需要再與社會對話,她建議逐步推動,不要一步到位,以免增加修法難度。

2025年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鄰近的日本、韓國都有設立「長期照顧安排假」,但台灣卻還在討論階段。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等民間團體要求勞動部應盡速研議「長期照顧安排假」,盼爭取最長可申請180天,前30天可請領6成投保薪資。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他將提案修法制定30天的有薪「長期照顧安排假」,其餘60天至90天為彈性請假。而針對卡關的關鍵財源問題,蔣萬安認為,可從「就業安定基金」支應,但還需要完整評估與配套,會再參考民團的訴求提出修法版本。蔣萬安說:『(原音)我未來提的修法會跟倡議團體建議的方向會一致,就業安定基金是財源之一,可能先30天,因為目前家庭照顧假7天真的太少,先從30天開始,支應一定比例的薪資。』

不過,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台灣確實有制訂「長期照顧安排假」的需要,但應精算支付財源、是否限縮照顧「失能者」及人力調配等問題。吳玉琴擔憂,推動有薪的「長期照顧安排假」牽涉「就業保險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修法,勢必得增加就業保險、勞保等保費,企業、勞工還有歧見,她建議先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凝聚共識後再逐步推動修法,比較容易有進展。吳玉琴說:『(原音)有薪的話就是錢從哪邊來?要給到多少天?日本給到91天,台灣是否要一步到位?這是要考量的,一步到位對大家的財源、企業雇主有焦慮。』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指出,「長期照顧安排假」的津貼究竟要由就業保險、就業安定基金、還是勞資雙方共同負擔,都可以再討論;但民團的呼籲政府應該重視,並參考國際間的作法,儘速展開「長期照顧安排假」的立法評估,才能回應社會的需求與期待,避免讓勞工面臨家庭及職場的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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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劉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