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酒案最後被告陳兵遭判刑3年半。(圖片來源:六四酒案後援團)

中國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昨天開庭審理「六四酒案」被告陳兵涉案情況。陳兵在庭上拒絕認罪,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半,是全案4名被告中唯一未獲緩刑者。

綜合「香港01」等港媒報導,陳兵的家人表示,在陳兵被拘押的3年中,當局未曾允許家人與陳兵見過面。家人對判決表示不公,但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六四酒案」共有4名被告,其中符海陸、張雋勇和羅富譽分別於1日、2日和3日被判刑3年,並分別緩刑5年、4年和4年。

據「六四酒案後援團」消息,陳兵是「零八憲章」簽署者、異議人士陳衛的孿生弟弟。1989年至2011年,陳衛曾三度入獄,2011年第三次入獄後,陳兵接手了陳衛的社會活動。陳兵多次對朋友表示,身為八九學子,不能積極推動中國民主進程是一生的恥辱。

2016年6月21日,在母親下葬的次日,陳兵就因為參與製作「銘記八酒六四」紀念酒而遭警方拘捕。

4人先是被控尋釁滋事,後又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全案拖延兩年餘,直到本月1日才在成都市中級法院分4天審訊,罪名又改回尋釁滋事罪。

有分析說,由於涉及敏感的六四,當局因此以尋釁滋事罪定刑。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楊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