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位籌組香港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守夜活動的召集人,因拒絕向國家安全警察提交資訊,在今天(4日)被判有罪。
香港過去每年都會舉行紀念六四事件的燭光守夜活動。但在2019年發生了大規模、有時演變成暴力的民主抗議活動後,北京當局在2020年於香港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六四相關紀念活動自此被當局禁止。
鄒幸彤、鄧岳君等3位六四守夜活動召集人,因「未遵守當局於2021年發出的提供資料通知書」,被裁定有罪。
法官羅德泉(Peter Law)裁定,「對於預防和調查,資訊是核心…任何阻礙都會破壞整個過程」。羅德泉是香港市政府精心挑選的法官之一,專門負責審理國家安全案件。
這3人都隸屬於已被迫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Hong Kong Alliance in Support of Patriotic Democratic Movements of China;HKASPDMC)。
自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以來,支聯會每年都會舉辦燭光晚會,以紀念遭鎮壓而喪生的民運人士。
支聯會在2021年9月25日舉行會員大會,被迫以41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解散,成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另一個走向終結的民主派民間團體。在此之前,支聯會常務委員會的所有7位成員都被控違反國安法。
根據國安法,警方可以要求任何被視為「外國代理人」的香港個人或組織提供廣泛的組織、財務和運作細節。拒絕配合者可被判入獄6個月,最高罰款10萬港元。
支聯會拒絕遵守警方的要求,表示自已並非「外國代理人」。
香港法院定3月11日宣判3人的刑期。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楊明娟
央廣新聞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