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天(25日)下午再次前往稽查台中電廠2號機,確認燃煤事實,將依空污法把負責人函送法辦,並二次開罰;台電對此回應,中火2號機完全合乎法律規定,不會停工,且會在最短時間內提行政救濟。
中火2號機24日晚間點火測試,台中市政府當晚便派員進廠稽查,25日中午裁處罰款新台幣200萬元,勒令2號機停工。
25日傍晚,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再度率隊稽查,親自到2號機煙囪查看,發現有煙流震動,透過中控室、台電總公司對外資料,三方面確認2號機有燃煤投料,併聯發電情事,製作稽查紀錄後,後續將依空污法將負責人函送偵辦。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針對中市府開罰200萬元並勒令停工,台電會在最短時間提出行政救濟;至於將負責人函送法辦,目前只看到中市府受訪說法,不清楚所指負責人是誰,要等收到裁處書後,才能進一步研擬作法。
徐造華指出,中火2號機合法運轉,反倒是台中市府違法處分,造成台電損失,台電會針對台中市政府公務員種種違法瀆職行徑對台電與台電員工造成的侵害,請求國家賠償。
徐造華重申,夏季用電高峰來臨,民眾及產業界都有用電需求,台電必須穩定供電,而且中火2號機運轉完全合乎法律規定,將按照計畫進行,於連續假期進行機組調整,希望29日便能加入供電行列。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陳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