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綠能屋頂新方案,原本規定資本額新台幣2000億以上廠商才能參加,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廠商都想做,就怕分不到」,考慮將資格放寬為3個等級,讓中小型廠商也能加入。
經濟部11月16日公布新版「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內容;太陽光電部分,地面型應完成17GW、屋頂型3GW的裝置容量,希望提前在2020年達標。
新版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能源局初步規劃,資本額2000億元以上、設置實績5000峰瓩(kWp)的廠商才能加入,並且參與綠能屋頂方案規模希望一次能夠達到50MW(百萬瓦)以上。日前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上述3個條件都可望放寬調整。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今天出席金能獎頒獎典禮後受訪表示,太陽光電一旦設置就長達20年,當時訂出準則是希望透過規範,讓比較有規模的業者參加,對民眾比較有保障。
李君禮表示,這樣的設計變成只有部分業者才能參加,但是「廠商都想做,就怕分不到」,會有這樣的聲浪代表中小型業者也想加入。目前考慮朝向資本額、設置實績及規模分為大、中、小3級化處理,讓中小型業者可以加入。
不過到底如何分級、是否規定參與下限?李君禮表示,現在還沒有數字,最後還是要讓地方政府執行,會提供地方政府準則,包括如何招標、如何遴選等等,因此實際分級內容,還是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
依能源局規劃,今年底明年初將先挑選3個縣市政府作為示範,先前嘉義、台中及台南皆希望加入,彰化、雲林也有參加相關說明會,李君禮表示,目前都還在洽談。
經濟部以每月用電330度的家庭為例,每月電費約新台幣630至700元,如果以2017年高效模組躉購費率6.4695元計算,民眾30坪的屋頂可裝置10瓩的太陽光電,以10%的回饋金估算,每月可以拿到674元的電費回饋,民眾幾乎不用繳電費。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李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