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港人怎安置? 政院:依法規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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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Kolas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資料照片/中央社)

香港民運領袖黃之鋒呼籲台灣制定「難民法」,引發討論。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今天(2日)表示,台灣高度關注香港情勢,依照兩岸條例和港澳條例現有規定,未來如果有個案,行政部門會依照法規個案處理。至於難民法的立法,則尊重立法院的審議。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投書呼籲台灣制定「難民法」。在香港情勢危急之際,黃之鋒的說法引發討論,行政院長蘇貞昌受訪時回應,台灣相關法規與機制非常完備,可以運作。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2日受訪時表示,蘇揆所指的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港澳條例的規定。根據港澳條例第18條的規定,「對於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Kolas表示,如有個案請求台灣協助,政府會依照現有法規個案處理;不過,截至上週為止尚未有個案申請。她說:『(原音)目前沒有個案,現在法規都是以個案來處理,可是現在沒有個案。都沒有人跟正式跟陸委會提出要求,從兩岸條例或港澳條例,以個案方式處理,這個狀況目前沒有。』

Kolas表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016年已經初審難民法草案,政院尊重立院的審議權責,未來如召集協商,行政部門會派代表參加、表達意見。

Kolas重申台灣從未介入香港情勢,但府院與國安單位都持續掌握、高度關注香港局勢發展,未來若有個案請求台灣協助,會依現有法規視個案處理。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王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