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增購伸縮警棍 供休班警察執法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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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踏浪者」行動需要,香港警方近日購入1萬支伸縮警棍。(網路圖片)

香港媒體報導,為配合「踏浪者」行動需要,香港警方近日購入1萬支伸縮警棍,今天(10日)起陸續派發給休班的警務人員隨身攜帶,以便執法與防身。

「踏浪者」行動是香港警方針對反「逃犯條例」修例所引發的所有示威事件而展開的行動。

香港01報導,名為「發放伸縮警棍予休班警」的文件,今天已在警隊內部通訊群組廣傳,指為配合「踏浪者」行動的行動需要,會向主要單位的休班警務人員,額外派發附有特別標記的伸縮警棍,由10個單位的指定負責人派發。

文件列出7項「使用武力」的規定,包括當警務人員在休班期間使用警棍執行警察職務,要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向直屬上級及相關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報告事件。

根據文件,警務人員使用警棍,不論是否當值,均被視作使用武力並應遵照 「警察通例」第29-01條;與市民接觸時,必須自律和高度克制,「除非有絕對需要,而且沒有其他辦法可完成合法任務,否則不得使用武力」;在使用警棍前須表明身分,並在情況許可下盡量發出警告將使用警棍。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出,近期有警務人員被「針對」,有關安排是為加強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反送中」運動引發的警民衝突不斷升級,此前有休班警察步出警署後遭襲擊受傷,港警事後質疑與反送中有關。警方並數度譴責示威者不斷肉搜公布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個資,使他們遭受人身安全威脅。

不過休班警察今後均可配戴伸縮警棍,這也代表警方武力進一步增加。按目前使用武力守則,警棍的武力級別僅次於開槍。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黃啟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