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成員周庭,涉及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及灣仔警總外的案件,兩人今天(30日)早上先後被警方拘捕,下午被送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法官同意兩人各以1萬元港幣現金保釋,並遵守宵禁令等,將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審訊。
同案亦牽涉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不過林朗彥並未出庭。檢方指林朗彥在前日經香港機場離港,未知他何時回港。
根據法庭資料,他們3人都涉及在6月21日的案件,黃之鋒被控涉及在金鐘夏愨道及警總外的3項控罪,包括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周庭涉及兩項控罪,分別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林朗彥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新聞引據:、香港電台
撰稿編輯:張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