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強生依反對派立法規定,勉強致函歐洲聯盟(EU)要求延後脫歐,卻未在信中簽名。曾經經手數宗知名挑戰政府案件的英國律師潘尼克今天(21日)表示,強生的做法合乎法律。
由於強生19日針對其脫歐協議的批准程序,在英國國會遭遇挫敗,使得他必須遵守反無協議脫歐議員先前通過的法律,須向歐盟要求將脫歐期限延後至明年1月31日。
強生雖依法致函歐盟提出要求,卻未在信中署名。他還附上另一封簽名信,說明自己反對延後脫歐這種十分有害的做法。強生的做法遭批評者斥為「幼稚把戲」。
潘尼克(David Pannick)今天則說,強生的行為符合法律要求。潘尼克參與過的法律案件,包括挑戰強生在脫歐大限前讓國會休會的決定,和在2016年要求脫歐協議須經國會表決的一份法案。
潘尼克表示:「我認為首相這次的情況合乎法律。班恩法案(Benn Act)要求他致函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主席尋求延期,他也這麼做了。法案並未要求他署名。」班恩法案是英國首相必須向歐盟要求延後脫歐所依據的法律。
潘尼克還說:「班恩法案的目的已達成。法案並未要求首相放棄個人政治目標和政治信念,也就是英國務必在(10月)31日脫歐。」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表示,他已收到強生的延後脫歐請求,目前正就如何回覆徵詢意見。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黃啟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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