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旅客搭乘人力三輪車遊河內老街。(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越南政府25日通過「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與居住管理法」修正案,將自明年7月起開放外國人免簽證入境越南沿海經濟特區,且允許停留不超過30天,希望推動當地投資經營與旅遊業發展。
「青年報」新聞網站報導,越南第14屆國會第八次會議25日以83.64%贊成通過上述法案,新法將自明年7月1日開始實施。
根據這項新法,外國人將可以免簽證入境越南沿海經濟特區且停留不超過30天。
所謂的沿海經濟特區必須符合設有國際機場、與內地分開的地理位置、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政策,以及不損及越南國防安全和社會秩序與治安共4個條件,由政府決定是否列入實施外國人免簽入境制度的名單。
越南近年來規劃興建共18個沿海經濟特區,其中15個特區已建成或興建中,包括東北部的雲頓島(Van Don)和南部的富國島(Phu Quoc)等。專家表示,雖然這些區域具有很大潛力和優勢,但是因缺乏開放管理機制和政策,因此發展速度仍較緩慢。
越南國防安全委員會主任武仲越(Vo Trong Viet)表示,增設上述外國人免簽入境的制度是必要的,鼓勵外國人進入沿海經濟特區投資與觀光,有助推動這些區域發展,但仍確保國家管理工作與國防安全問題得到保障。
越南政府目前共對逾20個國家的公民實施旅客免簽入境制度,包括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成員九國、日本、南韓、俄羅斯、法國與德國等;越南也已對逾40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核發電子簽證。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楊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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