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13日三讀修正通過「船員法」,納入前往海盜威脅的高風險海域,需事先告知船員並依其意願,以保障船員安全。(資料照/劉玉秋 攝)
近年索馬利亞海盜攻擊事件呈增加趨勢,海盜出沒頻繁的區域等同戰區的危險性,為此,立法院會今天(13日)三讀修正通過「船員法」,納入前往海盜威脅的高風險海域,需事先告知船員並依其意願,以保障船員安全。
現行「船員法」規定,船員隨船前往戰區,應依船員之意願,並簽同意書;其危險津貼、保險及傷殘死亡給付,由勞雇有關組織協議,報經航政機關核定後實施。
不過,有鑑於海盜日益猖獗,海盜出沒頻繁的區域與戰區具等同危險性,立法院會三讀修正「船員法」,明定船員隨船前往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海域,倘雇用人未依航業法規定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應告知船員並依其意願。
另外,為有效解決民營化時代有關公有與民有商港設施損壞賠償問題,以維持商港與船舶的正常營運,立法院會也三讀修正通過「商港法」,將「公有」刪除,改為損壞商港區域內各項設施,應償還修復費,而商港區域內各項設施損害事故的證物保全,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相關規定辦理。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劉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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