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下議院14日下午以412票贊成、202票反對,多達210票差距,通過延長里斯本條約第50條期限,3月29日的脫歐期限確定跳票。
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政府在2017年3月29日知會歐洲聯盟(EU),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展開脫歐協商程序。
第50條是里斯本條約的一部分,2009年由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成為法律,提供成員國脫離歐盟的正式機制。
條文重點是成員國一旦啟動第50條,如果沒達成一致協議同意延長協商時間,則將在通知後2年內,也就是2019年3月29日退出歐盟。
經過漫長的協商,梅伊去年11月終於和歐盟達成脫歐協議,豈知這卻是在國會一連串碰壁的開端。
梅伊一直堅稱英國將在2019年3月29日離開歐盟;然而,經歷一連串國會表決、否決、重回歐盟協商的循環,梅伊終於認清現實,要在3月29日之前達成協議、完成脫歐,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梅伊的脫歐協議12日晚間在國會以391票反對、242票贊成,第二度遭到否決。若沒有任何作為,3月29日等待英國的就是會讓經濟、社會陷入混亂的硬脫歐。因此國會13日再度表決,否決英國在任何情況下無協議脫歐,14日則是表決確定延長脫歐期限。
延後的期限可長可短,端看未來發展。若要短期延後脫歐,國會在3月20日之前必須表決通過梅伊的脫歐協議。梅伊先前表示,若是協議表決通過,將向歐盟申請把脫歐期限延後三個月,至6月30日。
如果梅伊的脫歐協議第三次慘遭滑鐵盧,就不得不思考把脫歐日期延到更久之後。不過,無論是短期或長期延後脫歐期限,都必須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同意。
國會14日同時也以334票對85票,否決舉行第二次脫歐公投的修正動議,並以2票差距,否決另一項跨黨派議員提出、要由國會掌控未來脫歐進度的修正動議。
衛生大臣韓考克(Matt Hancock)受訪表示,第二次脫歐公投的想法已經被「斷然否決」,議員們顯然不想在無協議脫歐、梅伊的脫歐協議之外,再增加另外一個複雜的選項。
歐盟也密切掌控英國國會投票進展。歐盟執委會表示,已經得知14日晚間的投票結果,但是延長里斯本條約第50條,需要歐盟27個成員國「一致同意」。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吳寧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