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太陽報(the Sun newspaper)政治編輯鄧恩(Tom Newton Dunn)今天(28日)在推特貼文報導,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已經決定,29日只將她與歐盟談妥的脫歐協議送進國會下議院表決,不包括英國與歐盟未來關係的政治宣言在內。
不過,鄧恩說,梅伊是否能夠將她的脫歐協議,第三度送進下議院進行表決,仍有賴英國下議院議長貝爾考(John Bercow)是否同意她這麼做。
貝爾考18日引據17世紀一項避免國會一再表決相同議題的法規,指梅伊版的脫歐協議,若是跟先前兩度遭國會議員否決的協議「相同」或「大致相同」,就不能再把脫歐協議提交國會進行第三度表決。
英國聯合社(Press Association)引述梅伊首相府一名消息人士的話報導,梅伊預定29日將向國會提交的脫歐辯論,將不會包括對她的脫歐協議進行所謂的「重要表決」(meaningful vote)。
英國政府稍早宣布29日將召開下議院特別議會,討論一項脫歐動機,但是並未提到是否會就梅伊的脫歐協議,嘗試進行表決。
至於英國政府上述提及的脫歐動機內容,將於倫敦時間今天稍後對外說明。
另外,在國會代表政府的議員李德森(Andrea Leadsom)今天稍早表示,梅伊政府29日提出的動議必須符合議長貝爾考的裁示,目前正積極研擬方案。
李德森表示,確保英國能夠在5月22日及時脫歐的唯一辦法,就是在倫敦時間3月29日晚上11時之前,通過脫歐協議。
英國原本應該在3月29日脫歐,不論是否與歐盟達成脫歐協議,但是這個月22日,歐盟同意英國延後脫歐,指英國國會議員若是通過梅伊的脫歐協議,歐盟將同意讓英國延後脫歐到5月22日;若是協議闖關失利,脫歐將順延到4月12日,讓英國有時間仍能通過協議或是表明未來要如何脫歐。
歐盟並且表示,在4月12日之前、也就是英國必須表明是否要參與2019歐洲議會選舉的期限之前,所有選項都仍在檯面上,英國政府仍有機會達成協議、無協議、更長的順延或撤回里斯本條約第50條。
至於英國若是未能在4月12日之前,決定是否參與歐洲議會選舉,那麼就不可能再順延更長的脫歐期限。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張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