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可轉彎 歐洲法院:英國可單方面取消脫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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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ECJ)在當地時間今天(10日)上午9時(台灣時間10日下午4時),裁定英國可以單方面停止脫歐程序。(網路圖片)

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ECJ)在當地時間今天(10日)上午9時(台灣時間10日下午4時),裁定英國可以單方面停止脫歐程序。

歐洲法院今天的裁定支持歐洲法院佐審官博勒多納(Manuel Campos Sanchez-Bordona)4日的說法,博勒多納先前表示,英國有權可以單方面取消脫離歐盟,撤回「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並且不需要徵求其他27個歐盟會員國的同意。

在此之前,蘇格蘭多位議員透過蘇格蘭法院向歐洲法院提請解釋,針對英國是否可以單方面宣布取消脫歐,並且不需要徵求其他歐盟國家的同意一事做出裁決。

這些蘇格蘭議員希望獲得歐洲法院的支持,在英國於明年3月29日的脫歐期限之前,舉行第二次脫歐公投,讓英國選民有再一次的機會,選擇留在歐盟。

不過,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已表達嚴正立場,強調不會停止脫歐行動。

歐盟領袖長久以來一直表示歡迎英國改變心意,回到歐盟的大家庭。然而,多位歐盟官員與法律專家先前認為,若要全面停止脫歐程序,應該要獲得歐盟全體會員國,或是除了英國之外的其餘27個會員國大多數的同意。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CNN
撰稿編輯:張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