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佐審官(advocate general)博勒多納(Manuel Campos Sanchez-Bordona)今天(4日)表示,英國有權可以單方面取消脫離歐盟,不需要徵求其他歐盟國家的同意。
歐洲法院將根據蘇格蘭多位議員之前提出的案件,就英國是否可以單方面宣布取消脫歐進行裁決。這些蘇格蘭議員希望獲得歐洲法院的支持,在英國於明年3月29日的脫歐期限之前,舉行第二次脫歐公投,讓英國選民有再一次的機會,選擇留在歐盟。
博勒多納表示,歐洲法院預計在本月內公布裁決結果。
就在博勒多納發出上述建議之際,英國國會於今天開始就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與歐盟達成的脫歐協議進行5天的辯論,並準備在11日進行表決。
雖然佐審官的意見不具約束力,但歐洲法院大多會遵循佐審官的意見作出最終判決。
歐洲法院今天發布聲明說:「佐審官博勒多納提出建議,法院應該宣布依據(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准許(英國)可以單方面撤銷有意退出歐盟的通知。」
法院的聲明並指出:「直到脫歐協議正式簽署之際,(英國)仍然可以選擇撤銷脫歐。」
另外,參與歐洲法院這項判決的其中一名律師莫罕(Jo Maugham)說:「佐審官的建議使英國擁有一個機會,能夠單方面、無需徵得其他歐盟會員國同意就撤銷脫歐。佐審官的建議也可望讓決定英國的未來,交還給我們自己選出的民意代表手中。」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撰稿編輯:張子清